“圣经充满了自相矛盾的话。为什么十诫里说不能杀人,同时上帝又叫以色列人赶尽杀绝某些民族?”
多年前,在朋友的聚会上,一个口齿伶俐的人很不客气地用这句话打断了我想传福音的热情。这个问题我从来没有考虑过,一下子哑口无言。直到后来读到某位牧师的证道,他直接从希伯来原文着手,解释了十诫中的“不能杀人(Thou shall not kill)”不够准确,更好的译法是“不能谋杀(Thou shall not murder)”。换句话说,所有的谋杀都是杀人,但不是所有的杀人都是谋杀,比如过失杀人就不是谋杀。
前几天,在两个不同的群(一个是中文群,一个是英文群)里几乎同时冒出了一个问题。威敏信条里第二章论上帝和三位一体里讲到:上帝……无情感(原文“Without passions,或直译作“没有激情”)。这是什么意思?上帝怎么会没有情感?什么叫“没有激情”?
好在互联网上资源很多,稍加搜索,就找到了正确答案。
回答又一次从词源入手。 威敏信条写于1646年,作者都是深受古典教育影响的神学家,熟悉拉丁文。英文里有许多词源自拉丁文,一个词或许最开始的意思与拉丁文很接近,但随着时间的流逝,它的意思会慢慢转变,有时甚至与最开始的原意截然相反。简而言之,威敏信条的神学家们写作时候采用的词汇,几百年后的意思已经大不一样。如果现代读者不了解当时的用词习惯,语境,甚至是文化背景,同样的词语会读出不一样的意思来。就像当年威敏信条要表达的意思是神永不改变(impassibility),我们却理解成神没有情感(without passion)。更加详细的解释在这里。
或许威敏信条也该接接地气,出个现代版了?
有小伙伴说,“不是信条不接地气,是我们不接‘天’气。”这话有几分道理,我们习惯于快餐式的阅读, 最好上来的都是已经像薯泥一样的成品,囫囵吞下就好。然而,阅读是一种操练,我们理该一天比一天更强壮,离属天的东西更近些。
只是,读错了与读不懂是两回事。所以,路易斯提出了不同的看法。
当年路易斯为一本新约书信新译本作序,写下了《圣经的现代译本》(Modern Translation of the Bible),谈到这个问题。
有人说,钦定版的文字如此优美,没有比它再好的了,为什么还要出新译本呢?还有人觉得,现代译本不仅没有必要,甚至还让人产生抵触的情绪。他们不能忍受这么伟大的历史传承居然要”现代化”。
路易斯从几个方面回答了这些疑问。
对圣经译本持怀疑态度的历史由来已久。十六世纪,好些虔诚的基督徒十分反感国王钦定版的编著,毕竟他们当时读的拉丁版圣经历史悠久,想想要把如此高贵的拉丁文圣经改写成街头小巷大家都在讲的(在他们看来是)”野蛮的“英语,实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。
然而事实是什么呢?拉丁版圣经(Latin Vulgate )直译就是拉丁俗语,也就是说,再倒退几百年,在大家都说拉丁文的年代, 拉丁版圣经也就是满篇大白话。
再看用希腊语写的新约书信。精通十几种外语的语言大师路易斯说,新约不是一部文学艺术作品,它不是用高深的文字,肃穆的态度写下的,它就是用那种走街串巷的小民俗语写就的。新约时代的希腊语,早已失去了苏格拉底年代希腊语的优雅美丽。所以,新约使用的希腊语,可以算是一种“基础级”的希腊语,失去了根基,是一种实用型,商业、管理上使用的功能语言。钦定版已经不再是一个好的(意思是,清晰的)译本。那些让钦定版读的如此“优美”,“神圣”,“舒心”,“深受鼓舞”的文字,在现代人看来,已经几乎读不懂了。十六世纪时的好译本对二十世纪的读者来说,恍若天书。如果圣经需要翻译,那我们就时不时地需要更新译本。
我们有的时候需要换一种版本读读,原因正是在于它是如此的美丽,如此的庄严。美能够提升人,但美也能够让人如此舒坦,以至于沉沉入睡。福音首先要宣告的是骇人的消息:神被人谋杀了!然而,高远的文字让人也离这个事实远远的。本该是让我们骇然、羞愧的文字,却只给我们带来高山仰止的敬畏崇拜;本该是让我们万箭穿心的痛,我们却理解为狂喜的盼望。
路易斯的好友多萝西·赛耶斯(Dorothy L. Sayers) 是英国著名剧作家,侦探小说家,她出名的时候路易斯还是无名小辈。她写了一部广播剧,讲述耶稣的生平。后来在英国BBC电台播出时,引来无数争论。很多人抱怨多萝西剧中的人物都是说的日常用语、大白话,而没有用钦定版里“优雅的文字”,实在是大逆不道的很。耶稣怎么能听上去就像路人甲呢?有的新教组织强烈反对,要BBC封杀这部戏剧。结果呢?BBC顶住了压力,没有撤掉节目,几百万人收听了这部戏剧,反响非常之好。
而原因恰恰是因为多萝西用了大白话,栩栩如生地把耶稣当年的情景重现出来,让无数人真正了解了耶稣。有一个打字员一边在打字机上敲打剧本,一边感叹说,“我从来不知道,原来耶稣真正地活过!”
让圣道重新鲜活起来吧!

